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12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印发关于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通知。通知明确,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新登记的基金会名称原则上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领域、组织形式依次构成;确需不使用字号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情形:
一是有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就基金会申请人提出确需不使用字号的申请出具审查同意的意见和理由;
二是业务范围明确、清晰、聚焦主业,主要为协助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关特定职能;
三是申请人应当在基金会所属行(事)业领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和代表性,拟任负责人具备与履行基金会管理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
四是不使用字号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解。 【编辑:房家梁】 新闻结尾
贼眉鼠眼是什么生肖动物解答《2024汇总》 民政部:明确基金会名称不使用字号有关情形的相关文章
央视快评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巩固发展中华民族大团结的相关文章
江西南昌:秋风送稻香 机械收割粮满仓
海南琼海博鳌国际机场开通首条国际航线
看戏逛展拓福 50余位台胞在福建泉州欢度重阳
截至今年上半年末 广州绿色贷款余额达1.23万亿元
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种棉记——万亩棉田这样管
“班列+冷链” 江西南昌国际陆港不断拓宽冷链进口新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