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赵建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完)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惹人注目是什么生肖动物解答《2024汇总》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相关文章
蔡奇同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梁强举行会谈的相关文章
习近平回信勉励中国一重产业工人代表 坚守技能报国初心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继续为建设制造强国推动东北全面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A股沪指重返3300点
柬埔寨中国江苏总商会赴孤儿院开展慈善捐赠活动
2024华语辩论世界杯名校邀请赛启幕
旅德大熊猫双胞胎宝宝将轮流与公众见面
专家:中国茶和酒溢价空间的拓展需要靠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