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18日电 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根据《公告》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通知》明确,根据《公告》规定,北京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通知》明确,本市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和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公告》和《通知》规定的可适用执行。 【编辑:杨彦宇】 新闻结尾
稳如泰山是什么动物生肖;词语释义解释落实《2024汇总》 北京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加大住房交易税收优惠力度的相关文章
【百万庄小课堂】关注儿童身高发育 家长不要陷入“晚长”误区的相关文章
(文化中国行)长城下的石峡村:从保护长城到惠及民生
河南:三门峡水库完成本年度阶段性回蓄工作
商务部:中欧电动汽车磋商仍未达成双方均能接受的方案
【风起黄埔】黄埔教官董巽观之孙:祖父乐于奉献与黄埔精神一脉相承
三种珍稀濒危植物回归秦岭
【新思想引领新征程】弘扬兵团精神 忠诚履行使命